(一)
庞娃十四岁时,邻居来了个贵客,他也去凑热闹。那个年代香烟稀罕,凡是农民都吃叶子烟(土烟),吃得起香烟的,大都是干部或有工作的人。贵客打开一包红梅烟,分发给围坐的大人。烟从庞娃面前过,他以为要发给他,忙张开手去接烟。谁知客人递烟的手一晃而过,没他的事。为掩饰为难,他把大指姆一翘食指一伸说:“隔壁家猪儿下八个。”旁者惊讶。
(二)
庞娃长大后,当生产队长,每次开会说话前都要顺手拣样东西拿在手中才开腔。这己经成了去不掉的习惯。一年冬天,在一农户家围着火炉开会。趁他还没到,有一年轻人就把火钳放在煤火中烧红后,放在他常坐的坐位旁。他进门坐下,马上伸手拿火钳准备发话。哧的一声,手被烙了一下。他毫不动声色地丢下火钳说“对不起!今天来迟了,让大家久等。主要原因是我舅子死后,舅母子要改嫁。我要把家产登记造册留给内侄儿,害怕有啥子东西落(烙)到他后老汉(后父)的手。”众皆哑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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